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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工作的通知返回公招列表 >>

2025-09-11

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和《关于转发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护考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一年后,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称。其中,中专或大专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士职称,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师职称,并统一填写《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审核表》(附后),作为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二、工作流程

1.申报人员将所需材料按《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材料要求清单》(附件1)顺序扫描一份PDF文档。

2.PDF文档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件形式由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3455766080@qq.com。同时报送《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审核表》word版本(附件2)和《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汇总表》excel版本(附件3),邮件正文包含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信息。

3.审核人员线上审核,如有问题材料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审核无误会将“通过审核”信息通过邮件反馈给单位。

4.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重新提交PDF文档。

5.审核通过后将整套纸质材料按单位统一提交到现场审核地点。

三、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

2.现场审核地点:昆山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昆山市通澄南路567号昆山市公共卫生中心北楼14楼1423办公室)。

3.联系方式:电话:0512-55211756;QQ:3455766080。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及程序,梳理本单位内符合聘任条件的护理人员,并通知到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严格按照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确保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工作的有序开展。

2.参与聘任的申报人员需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一年且目前在职在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PDF文档要求原件全本扫描,清晰无颠倒,并按照附件1顺序排列,《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为《审核表》)仅需扫描一份。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照《审核表》内容,审核上述材料原件。经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卫健委,同时提交相应原件材料的PDF扫描版。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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